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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紧抓“一个中心、两个支撑” 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来源: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 时间:2018-07-20

  今年以来,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角色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探索建立“一个中心、两个支撑”工作机制,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发挥派驻的“探头”作用。

  以“督事”为支撑,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筑起事前监督、事中督办、事后评估三道堤坝。事前,要求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在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提前提交会议材料,沟通重要事项,以便派驻组提前掌握相关情况。事中,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对集体决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或纠正,确保决策过程民主、科学、规范。事后,对“三重一大”事项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全程监督、全程留痕。

  以“控权”为支撑,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谈心谈话等方式,围绕“权、钱、人、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方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廉政问题、风险点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整改措施,督促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制订风险防控措施并上报派驻组,同时,积极组织“回头看”,针对派驻组提出的防控建议,已有三家监督单位今年重新制定了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了单位内控机制建设。

  以“管护”为中心,充分体现严管厚爱。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差异化到各层级各岗位,围绕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从落实责任、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围绕中层干部履职尽责,从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制度执行把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文/ 王宇  责编/盛慧)